论坛现场。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熹、通讯员陈凌)“我国现行成文法律大概300多部,其中三部与科技有关——《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科学技术普及法》。经过20多年,《科普法》完成了一次大修。”10月14日,在2025东湖论坛新兴技术科普平行论坛上,科技部九司副司长李昕介绍,新修订的《科普法》从原来的六章三十四条扩展到六十条,条文数量接近翻倍,并首次增加了“科普人员”和“科普活动”两个专章。
李昕介绍,新《科普法》首次明确要“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发展的科普格局”,在坚持科普公益属性的同时,提出“发展科普产业、科普企业,推动科普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修订后的《科普法》增加了"科普活动"和"科普人员"两个专章。在科普活动方面,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发,促进科普产业发展;在科普人员方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明确在职称评定中体现科普工作成果,支持高校设置科普相关专业。
新法完善了科普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将科普工作纳入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对科协、工青妇组织、学校、研发机构、科技企业等各类主体的科普责任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法律保障方面,新法要求财政资金设立的研发机构、高校向公众开放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鼓励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科普,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发。特别强调要加强新技术、新知识的科普,做好应急科普,推动科普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
在经费保障方面,新法鼓励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目前公共财政的科普经费占比约77%-78%,我们希望通过《科普法》贯彻落实,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科普事业。”同时,新法对科普捐赠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
针对网络上伪科普内容泛滥的问题,新法强化了监管措施。“国家部门和网络主管部门有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也有责任。”李昕表示,新法要求科普内容应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对存在错误、虚假的信息要及时纠正,对制作、发布虚假信息、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