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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汉】科技团队直接和企业议价,这所高校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超11个亿

作者/摄影:李佳 审稿:张莱 出处:大武汉 点击量: 日期: 2025-10-16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0日讯(记者李佳)10日,湖北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

湖北工业大学是全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该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贺行洋介绍,该校作为国家改革试点单位,聚焦高校科技成果“不能转”“不敢转”“不愿转”“转不快”等痛点和堵点,实施五大改革举措,完善了五项配套办法。

据介绍,五大改革举措是:实施职务科技成果统一赋权,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职务科技成果,一律赋予成果完成人与学校共同享有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固定成果收益分配比例,以成果转让(许可)方式取得现金收益的,学校仅提取收益的4%;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类国有资产单列管理,成果转化时可不进行资产评估,由成果供需双方自行商定转化方式、价格;积极推行“先转化后收益”模式,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倡导“先转化后收益”模式,在成果转化取得实质性经济效益之前,学校和团队暂缓收取成果转化收益;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高校建立的尽职免责制度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决策责任。

据介绍,该校还完善了五项配套办法,加强政策激励,比如对在成果研发和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让有为者有位,名利双收;搭建校企融合平台,该校与3000多家湖北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大量科技成果实现了“就近快速”转化;大力实施“三百工程”,常态化开展“百名博士入百乡进百企”活动;建设成果中试熟化平台,目前学校建设的7个中试熟化平台全部实现了对外开放共享;建强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学校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集聚了一批技术转移专业人员,建立了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据介绍,通过赋权改革,该校不仅盘活了存量,还激发了科研人员创造成果的增量。改革四年来,该校成果转化3000余项,70%在省内实施,合同金额11.8亿元,超改革前20年的总和,年均增长20%。学校科研人员新增创办企业50多家。

原文链接:http://www.app.dawuhanapp.com/p/46861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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