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熹、文俊)在10月10日召开的《湖北省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湖北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贺行洋介绍,作为国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学校通过仅提取4%成果转让许可现金收益等办法,破解高校科技成果不能转、不敢转、不愿转、转不快等痛点堵点,改革四年来,成果转化合同金额11.8亿元,超改革前20年的总和,年均增长20%。
据介绍,湖工大实施五大改革举措,完善五项配套办法,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创造成果、转化成果的内生动力。
在改革举措方面,学校实施职务科技成果统一赋权,对负面清单外的成果一律赋予完成人与学校共同享有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解决了“不能转”问题;固定收益分配比例,成果转让许可现金收益学校仅提取4%,破解了“不愿转”难题;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转化时可免资产评估,解决了“转不快”问题;推行“先转化后收益”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先行使用成果;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免除相关人员后顾之忧,消除了“不敢转”的顾虑。
与此同时,湖工大完善了配套保障体系:加强政策激励,在职称评审、岗位考核等方面,单列成果转化通道,对在成果研发和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让有为者有位,名利双收;搭建79个企校联合创新平台和1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与3000多家湖北企业建立深度合作,让大量科技成果实现“就近快速”转化;实施百名博士入百乡进百企的“三百工程”,积极参加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支持科研人员长期驻点企业、融入产业;建设7个对外开放共享的中试熟化平台;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集聚了一批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建立了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通过赋权改革,学校初步建立了比较通畅的成果创造与转化机制,科技人员积极性得到了调动,不仅盘活了存量,还激发了科研人员创造成果的增量。”贺行洋介绍,改革四年来,湖工大成果转化3000余项,70%在省内实施,合同金额11.8亿元,超改革前20年的总和,年均增长20%。学校科研人员新增创办企业50多家,涌现出的一些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如:张晓星教授首创的“电力设备绝缘介质关键技术”以作价入股方式在襄阳实施转化;刘滨磊教授创办的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疗溶瘤病毒一类新药OH2正在进行三期临床试验;胡培教授创办的企业已在鄂建成全球最大的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年产值逾8000万元等。
附链接:
https://news.hubeidaily.net/hbrbsharenew/news_detail/5/4634882/4161391/0?w=1760093929768&uik=AY6gdleR&share_plat=wechat&sec=527f32e4&contentType=5&historyback=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