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生的标准在变——湖工为“个性学生”颁奖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03
日前,湖北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01级材料2班学生闫锋,因为人文素质出类拔萃,而被该校评为“优秀个性发展大学生”,该校今年共有100名这样的学生因为特长突出而受到表彰。
2001年,以党委副书记朱正亮为首的湖北工学院“大学生素质发展”课题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固然是优秀学生,但是各方面表现合格,在某方面特长突出的学生也应该是优秀学生。
学校过去一直按德、智、体、美、劳5项标准来评价学生,2002年湖北工学院改从思想、政治、道德和法律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创新素质,科学工程素质,信息、社会和管理素质,身心素质等7个方面对每—位大学生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
与此同时,该校还将“三好学生”评选—分为二:7个方面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大学生奖”;各方面素
质基本合格、某方面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可获得“优秀个性发展大学生奖”。
据该校学工部副部长刘易国介绍,学校特意在校园橱窗里对这些“个性学生”——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且安排他们与全校同学进行座谈,这样近距离的交流,不断改变着全校师生眼中“好学生”的评价标准,使该校学生在注重学业的同时,更加注意自己的多元化发展。
《长江日报》2003年11月14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