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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视】建设科技强省丨湖北全面试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新政 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不低于70%
作者/摄影:党委宣传部  审稿:党委宣传部    出处:党委宣传部   日期: 23-12-09 15:14  

长江云新闻 ©原创2023-12-08 22:43

近期,湖北出台《湖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和成果转化热情。

方案明确,省内或中央在鄂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具有科研活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将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或完成团队,权属比例不低于70%。同时,试点单位还可以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2020年,湖北工业大学作为全国40家赋权试点单位之一,已先期进行实践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量质齐升。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人才与政策中心副主任牛婧红:“经过三年的试点,湖北工业大学科技成果交易的数量和交易额,是它在改革之前,前10年的总和的5倍。所以说它这个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湖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彭育园:“科技成果转化它的核心的内核不仅仅是分配,而是所有权和财产权的清晰。赋权给科研人员长期使用权、长期所有权,他愿意让专利释放出来,对盘活湖北高校知识产权的存量非常重要。”

《方案》还提出:高校等试点单位应当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全流程的专业服务。同时,鼓励拥有可产业化成果的科研人员,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离岗创业,根据成果转化进展情况,离岗留职时间最长可达6年。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人才与政策中心副主任牛婧红:“给科研人员释放出一种信号,除了在学校实验室里面搞科研,还可以让你的成果有处可去,真正地投入到产业化当中去。让更多的科技成果服务于本省的创新发展,服务到我们的经济主战场。”

该方案试点时间为2023年至2025年。拟通过三年试点,到2025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4000亿元,其中,流向省内的技术合同占比超过70%。

(长江云新闻记者 余旭东 吴宝洪 唐清辉)

责任编辑 洪昕

【原文链接】https://m.hbtv.com.cn/p/3403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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